企业管理及信息服务协议
甲方:
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者/经营者姓名:
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者/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及信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乙方协助甲方在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和管理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乙方团队人员以及相关服务系统提供经营结算数据(甲方确认的经营合同)、服务费支付通道、通知信息服务以及客服服务等。
1.2 工商、税务代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个独/个体/合伙企业工商注册、变更、备案、注销、年审、年检及其他相关事宜等;个独/个体/合伙企业税务登记、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办理税务申报、制作涉税文书/报告、接受各类工商税务咨询并解答、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及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等一切涉税事项;提供代账人员银行账户作为甲方纳税专户;提供客服专员进行各项事务的对接;负责保管甲方营业执照、公章、发票专用章等证照与印章。
1.3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均需要甲方进行实名认证、授权,甲方提供用于工商、税务注册/注销的经营数据等相关资料。为保证所有服务和操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甲方需要保证通过乙方提供的渠道及相关服务系统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和正确的信息。
1.4由于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政策性调整,所有涉及到的服务操作变更将通过乙方提供的渠道及相关服务系统提前发布,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后的服务,则可终止本协议。
1.5乙方通过服务团队和相关服务系统提供服务操作说明,并提供渠道和指定客服与甲方进行交流与解答。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自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时起,至甲方注销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为甲方(甲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提供本协议1.1及1.2条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服务费金额与甲方经营活动相关,由甲方通过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总额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产品名:个人独资企业
工商服务费为 0 元/年,税务服务费=次开票金额× 1 %园区管理费
第三方费用及人工: 元/户(含金税盘及银行开户服务费)
3.2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每次通过以下账号转账支付给乙方,若甲方当月不开具发票,则乙方不收取相关费用。
银行转账支付
收款人: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拥有相关的信息知晓权,参加甲方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甲方同意提供的信息服务的权利。
4.2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若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或不实、违法以及不完整的,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因此,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4.3甲方须及时、准确的将收到的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给乙方。
4.4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的支付相关费用,否则,乙方可以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5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为甲方开具相关发票,否则,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各项费用,且按照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用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6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各项物品和资料,确保甲方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印章等物品和资料在使用期间的绝对安全,甲方提供的物品和资料乙方仅用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务,并保证不作其他任何用途,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7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办理工商注册、税务局涉税事项登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