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 三年四审内容丰富 养老医疗保险随人转移
2010年1 月0 日 0643 来源。 检察日报
10 月 28 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该法自 2011 年
7月1日起施行。
“一般的法律案三审通过,这部法律案三年四审,说明这部法律涉及问
题重大、复杂,需要反复研究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
春谭说。
社保体系覆盖城乡,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社会保险覆盖面比较窗,统筹层次比较低,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如
何解决?
记者看到,该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
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据该法
的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参加该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
件的,按月领取保险待遇。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该法第二十四条明确
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信春应说,社会保险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的社保体系,“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