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甲方: -一
通讯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因乙方无法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于_ 年”月_ 日向甲方申请,由
甲方为其代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乙方申请购买之社保项目(以下简称“社保”)。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并认可按照以下缴纳方式及标准, 由甲方为其代缴:
根据成都社保局统一标准购买社保, 缴费基数根据成都市政府相关部
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费比例确认, 缴纳社保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甲方应承担及个人承担的) 全部都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为乙
方代缴社保每年所产生的残疾人保证金也由乙方承担(如有) 。
二、阁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
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履行。乙方在每月 5 号前, 向甲
方询问本月乙方需要缴纳的费用,且须在每月 10 日前,将下月所需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甲方财务部门, 从 年”月开
始。
甲方财务部门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号:
四、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甲方代缴社保之日起下一
个月的5 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和否则视为乙方
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五、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
纷; 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
支付乙方工资、 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
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六、如因乙方未按时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甲方
财务部门的,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可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停止代缴乙
方社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
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乙方随时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获取社保信息。
八、甲方因自身管理需要,随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但应通知
乙方。
九、由于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等原因,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 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
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十、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 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
十一、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可任意选择短信、快递、当
面送交方式传递; 如采用短信或快递传递的,无论乙方是否收到,甲
方向协议首部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