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议及住宿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公司会议及与会人员住宿服务事宜,特聘请乙方提供该项服务。乙方系依法成立的具有 承办会议及提供住宿服务资格 的专业公司(酒店),同意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 安排召开会议及与会人员住宿 在内的会务、住宿服务。
二、服务实施地点
乙方所辖酒店。
名称:
地址: 西安市
三、服务实施起止期限及内容安排
1、服务起止期限: 2018 年 8 月 29 日—— 8月 30 日
2、甲方与会人数为 200 人,房间数量为 100 间
3、内容安排: 详见附件一
四、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总价款为:
¥ 91200元(大写:合计人民币 玖万壹仟贰佰元整);
2、费用包括:
住宿费用、会议费用、用餐费用、娱乐康乐项目、增值税金等费用。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一。
如甲方另有上述费用之外的项目需求,需乙方予以协助完成的,其费用需双方另行进行协商结算。
五、预付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之日起,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会议结束,经双方有效签单人签字确认此次活动的最终实际消费金额后,乙方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认证成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全款。
2、乙方接受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帐 号:
公司名称:
3、本合同涉及不同类型的合同标的物,包括 会议 、 住宿 、 餐饮 ,乙方应按实际产生的住宿费、会议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支付方式为:由“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将甲方应支付的款项转入乙方指定账号。
5、截至合同签订日,甲乙双方各自开票信息如下:
甲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地址:
联系电话:
上述开票信息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发生变更(如: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或税务登记事项(如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更)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且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此外,乙方应在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与甲方再次确认开票信息。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费用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一)。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会议现场及住宿安排服务期间的协调、安排等工作。
甲方与会人数及所需房间数量如因特殊原因临时有变动,应于会议召开前 8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预定、更改等事宜。
如甲方在会前临时取消会议,需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甲方安排所有与会人员入住酒店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入住手续。
2、乙方责任与义务:
负责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按行业标准及时高效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要求之服务内容。
乙方应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会议开始前三日与甲方负责本次培训服务人员沟通,确认并填写入住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应提供会议所需的场地和必备器械、设施。
乙方应保障甲方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如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故不履行本合同,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取消或推迟本项目的现场实施都被视为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本次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会议开始前如需推迟、更改日程,需与乙方协商解决。
3、因乙方未合理有效提供有关的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本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则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不满足本合同要求部分的服务费总价款额的2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5、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须向甲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或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3)发票信息错误的;
4)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
八、免责条款
1、在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变化等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后,受到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十日内提供有效的证明。
九、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文件,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保密责任
1、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可能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参会人员身份信息等资料,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从甲方处获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对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予以返还。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承担同等的保密责任。
3、本合同相关资料及内容属甲乙双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二、未尽事宜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项,可由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2、本合同的全部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须指定至少一名代表,作为本合同执行的有效联系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负责协调合同执行的有关具体事宜。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邮箱: ;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邮箱: 为本项目联系人。
十三、其他
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附件1:住宿及会议行程安排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与 关于《酒店会议及住宿服务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