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政治社会中个体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关系论文摘要权利可以分为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和不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权利不仅先于权力而存在也是权力的来源当权力从权利中分离出来形成共同体权力之后权力就具有了独立性但是共同体的这种权力首先要遵循一定的界限保持和权利的基本平衡其次权力的运行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并不断改善其对权利起作用的方式本文运用社会契约理论对政治状态下的权利和权力关系进行了解读提出了宪法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权力权力不具权力内涵的权利的基本平衡的观点并对政治社会中如何实现这种平衡提出了一些可供商榷的建议关键词人民主权社会契约权利与权力平衡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是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逻辑起点也是政治哲学的重要课题人们一般习惯于从实在法上就这种关系进行解读但是对于权力和权利关系的研究局限于这一思维显然难以发现其全部面貌在政治社会中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应该是什么这种应然关系对我们构建宪政体制有何实际意义又如何实现权力和权利关系的这种应然状态我们试图以社会契约论为视角从权力和权利的渊源上对政治社会中个体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应然关系及其意义以及在现行体制下如何改善权力和权利关系等问题进行探讨权利的秘密隐藏着权力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