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226阅读 | 10收藏 | 3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1页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2页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3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3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十里长安 上传于:2024-04-06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和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目的是,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第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后,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的、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四条 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三)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四)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五)严格执行国家、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