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研究
摘要:伴随市场经济发展,交易活动和种类日渐多样,不动产的交易及其统一登记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登记管理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了一些改变,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缺陷。
关键词: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如今很多的不动产交易带动了大量资金流的流动,同时也发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和存在的不法现象,给制度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统一制度并不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整合登记管理的相应资源,完善制度建设。
1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的意义
1.1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益
登记制度是确立所有人身份及其名下不动产具体情况的重要制度体系,是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对所有人的合法的不动产权益给予法律层面的保护,包括不动产升值后所增长的部分价值,也受到统一登记制度的管理与维护。这样就避免了很多冒充和顶替的非法事件发生导致的对当事人的权益损害,规范了市场中不动产的交易活动,维持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也可以帮助所有人理清名下所拥有的不动产的具体情况,方便做出合理的选择,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1.2利于宏观调控与反腐倡廉
国家的反腐行动也在不动产方面刮起了一场风暴,由于登记制度的存在和相关要求,一些以不动产为行贿受贿的主要手段的贪赃枉法之徒,通过查起名下的不动产登记的时间和数量,就可以说明其财产来源的性质,从而更容易确定其违法犯罪的事实,方便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登记制度也成为了一项“反腐利器”。
2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
2.1不动产登记机关杂乱
尽管登记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本身还存在一些固有的矛盾和问题,比如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权利重叠,各种名目的机关名称很多,而在不同的机关部门之中,还存在一些管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使得很多人在办理自己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常常会被各种机构和机关的职能和真实的效力问题弄得困扰不已。众多登记机关的存在还严重影响了统一登记的有效执行和发挥作用,现实中就出现了一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在不同的权力机关中,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陷入多方分歧和矛盾之中,都具备法律效力,各方各执一词,使得所有人难以应对这样的局面,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受到合法的保护。
2.2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完善
从事登记业务程序的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以及专业素养较低,甚至一些人员针对不动产的相关知识和相应的国家政策都不了解,遇到别人的问询,就以各种理由搪塞他人,服务态度很差。
2.3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有待完善
统一登记不仅要达到所有拥有不动产的人或者企业都要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而且从机关自身也要做到职能和法律效力上的统一,而目前由于各机关机构权利归属混乱,难以形成统一的规范标准,致使在登记技术方面还存在各自之间的差异和不同,不仅群众办理登记麻烦,受到诸多困扰,对于办理登记业务的工作人员来说,技术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登记程序繁琐复杂,很多信息和数据还需要大量手工操作和整理,工作效率低下,也会发生很多的人为操作失误,从而对所有人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很可能爆发权益纠纷。
3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措施
3.1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
统一登记制度需要统一的权利归属机关来统一执行和保障,为了减少不动产权益上的纠纷和矛盾,简化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出现多个机关权利重叠的情况,必须要对所有的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合并和重组,形成统一规定和制度下的唯一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执行登记权利的机构。制度建设也需要统一的机构上下一心执行统一的规范措施,不仅能够为人们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登记服务,而且还可以加速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