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件管理
第一条:文件处理
一、收文
1)公司外来文件,统一交行政专员登记,由行政专员批转,送公司领导阅批。送有关部门或人员阅办。(厂家邮件,邮件转发)
2、发文
凡公司文件一律打印成文,由拟稿人员校对签字。
2)由拟稿部门送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会签后,报总经理签发。
3)所有公司文件、合同、协议及备忘录等均须统一编号。
3、存档
1)公司对外合同、备忘录、协议书正本一概存办公室,任何合同签定后的备忘录、协议书、补充合同等均须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2)公司对外收、发文正本均由行政专员分类编号存档。
二、文件调用
1、凡须调用秘密级文件及公司内部调用机密文件,须经副总批准;调用绝密文件或外单位调用机密文件须报总经理批准。
2、各部门应作好调用文件登记工作,机密、绝密文件如需复印须加盖公章。
三、文件传阅
1、所有文件统一由行政专员负责传递,加附文件处理单后,按顺序交有关领导及部门阅批,并作好传递登记,每处阅毕须将文件退还行政专员。文件主办部门或人必须注明岗位专业意见,不能只写“同意”二字。
2、文件传阅分类及阅件时间
1)普通文件,阅件时间每人处不超过叁天。
2)急件(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普通级),阅件时间每人处不超过一天。
3)特急文件(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普通级),阅件时间每人处不超过1小时。
四、上报文件
1、部门或员工本人的报告、建议、要求等由拟稿部门或本人加附《文件处理单》送行政人事部办理。
2、行政专员编制文号,送总经理阅批。
3、行政专员根据总经理批示办理。
4、原件及文件处理单存档。
五、文件销毁程序
1、销毁文件须填写《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普通级、秘密级文件的销毁,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机密级、绝密级文件的销毁须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2、销毁文件须由二人执行。
第二条:行政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文件(报上级主管或行业主管文件及公司内部文件)、通知、决议、决定。文件要做好编号。并做好文件整理档案目录。
2、公司各项重要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3、企业成立批复文件、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公司合同、章程、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董事会决议。
4、人事档案、公司制度。
6、会计凭证。
7、验资报告及各种单据。各类经济合同。
8、固定资产购建工程有关资料。
9、公司车辆相关手续
10、其它
二、归档要求
1、字迹要清楚工整,文件格式正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