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民族校区
办公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为了保证校区办公设备正常的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等。
三、相关科室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使用的申请受理、采购(非政府采购类)。
2、后勤管理科,主要负责将办公设备的采购计划上报学校、保管、配发、设备调换等事宜。
3、设备使用科室,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申购、使用、保管、日常维护保养等事宜。
第二章 办公设备日常管理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1、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和校区主任审批。
2、经校区主任签批后由办公室专人购买,属政府采购类设备报学校统一采购。
二、办公设备的领用。
1、设备需求科室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设备保管部门领取。
2、后勤管理科对科室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登记,以便盘点。
三、办公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1、使用设备前应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