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办公设备、用品管理,更好的发挥现代办公设备、用品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行政办公用品的消耗和相关费用支出。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门店
制度内容
第一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将所有在用办公设备、物品分类编制目录、编号、建档、建卡,实施系统而规范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按部门或个人领用、管理登记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及门店应每月例行向申报办公设备、物品使用计划,行政部依据相关预算审核并安排购置、发放。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办理领用和登记手续。
第三条 行政部须将各部门、门店领用的办公设备、物品,按放置场所分别建档立册,填写明细表,填入该部门、场所内所有办公设备的名称、数量,编号、领用日期等。设立由行政部统一订制的标签,固定于设备的侧面或背面不明显处,以便于随时查验以及规范管理。
第四条 设备保管人、使用人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到行政部办理办公设备、物品移交手续,在部门负责认的监督下完成移交工作后,交接双方及部门负责人在设备、物品交割单上签证。
第五条 行政部在每年 月 日应指导各部门及门店对所有办公设备、物品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