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为加强备用品库房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备用品管理
1、物资入库
物资入库 保管员应根据移交单位移交物品清单上注明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对照实物认真查验,无误后,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办理有关入库手续。备用品库房所开具的入库单必须有办公室主任、经办人、保管员签名。
物资入库后,库房保管员应按入库物资的品名、用途等分类存放。
2、物资出库
保管员必须依据手续完备的单证办理发货
库存物资对外销售的
由财务开出销货清单,由提货人持手续完备的销货清单保管联转库房办理提货。
该销货清单必须加盖财务专章,并经制单人、提货人、保管员签字。
库存物资顶货的
由财务开具“提货清单”,保管员依据手续完备的提货清单保管联办理发货
该提货清单必须加盖财务专章,并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
其他领用出库
由管理公司办公室开具出库单,保管员依据手续齐全的出库单办理发货。
该出库单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经办人、库房保管员签名。
经办人因急需领用来不及办理出库单的,需先电话请示相关管理人员,保管员得到相关人员的通知后,按有经办人签字的“物资借用单”办理出库。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将签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