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系统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干部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二条 各保安人员每月定期向管理部门汇报保安的勤务完成情况,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第三条 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教育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干部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
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五条 做到热爱保安工作。
第六条 着装
1、必须严格按照教育系统着装规定,穿着保安制服,缀钉、佩戴保安标志、领带、帽徽、
肩章、臂章等。
2、冬、夏季保安制服不准混穿,不准与便服混穿。
3、上岗执勤巡逻或外出工作时,必须着制服。
4、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不准着保安制服外罩便服、戴围巾。
5、保安员要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擅自赠送或借给他人。
第七条 保安员岗容岗姿
1、 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穿著统一服装。
2、 统一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