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建设与考核标准(区级)建设指标指标内容指标标准考核对象一、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积极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各区政府制定相关的人才支持、绩效分配、财政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明确的分工负责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各区政府区卫生计生部门有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医联体的统一规划、建设、评估和考核工作;明确建设模式、范围、目标等有关核心指标,有具体的对接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有明确的评估考核体系,有条件的区还可以与三级医院建立奖惩考核制度。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领导为医联体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有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至少与一家三级医院建立了医联体合作协作机制。少有一个项目在本单位落地并产生积极的效果。基层医疗机构城区每个基层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至少与一所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协作合作关系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新五区与主城区有区属二三级医院的,建立区域内横向的协作合作关系,区属二三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二、合作模式专家门诊至少有一种模式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机构联合病房(区)特色专科医学影像、检验集约化服务其它三、基层首诊高血压基层首诊率50%以上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