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内容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以及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3条 文件管理要求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4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2章 文件的管理
第5条 文件的签收
1.凡公司外来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亲启的外)均由公司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行政部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