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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结余与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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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榜春闱 上传于:2024-04-11
职工教育经费结余与递延所得税 企业提取后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是理权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近期过到一此争议,很 多“专家"也认为计提数大于支出数的差异是永久性差异,不确认道延所得税,如未使用职 T教育经费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间,公司本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小于计提数,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答: 不需要。贵公司本年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数小于计提数,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部分需 要纳税调增,但是调增部分以后年度内永久不可税前抽除, 因此属于会计和税法的永久性状 异,不产生道延所得税资产。 但也有人认为需要确认遂延所得税。到底哪种说法对,现将个人的理解分享如下 一、讨论基础 本文所有讨论均基于国有及关于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必须先计所、后使 用教育经费。 很多私营企业只是在发生教育经费后按照税法规定扣除,, 不是先按照一定比例 计提之后使用,因此不存在计提后未使用的结余,也就不存在本文要探讨的问题当然, 不 是说那些企业的教育经费不涉及递延所得税问题,当某一年教育经费支出数大于扣除限额、 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时,照样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只不过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而已。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一)国有企业必须计提。 工《企业财务通则》 第四十四条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 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2.《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发 (2002) 16 号 }。 六、多如首 筹集资金,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19.各美企业要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 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足额提取 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 2.5%提 取, 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3.《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 35 号)]六、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 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窗切结合(二十一)要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工5%足阁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商、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 按 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 和培训。企业新上项目卷要安排员工技术增训经费。 4 财建[20061317 号明确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并重申了计提比例。 (二关于适用的计提比例。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除了 1.5%和 2.5%,还有一些特殊行业有其他比例。本文仅分析 .5%和 2.5%两个党用比例。 工按照1.5%提取。 根据《财务通则?,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经费。一般企业要按照 工资总上额的 1.5%足额提到,不得不提取,不提违反财务通则;不得低于 1.5%,国务院文件要 求“足额提取”,低于 1.5%违反国务院文件。 了按照 2.5%提取。 “一般” 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 1.5%提取, 不”一般” 的企业,可以按照 2.5%提取。 按照 25% 提取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 这三个条件如何判断?实话实说非常图难; 全关于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 记得有笑话说某村农忙时节招刘麦工,要求农业大学本科上毕业;有企业招门卫,和要求专科以 上学历。这些对从业人员的要求高不商?除非很共讶的,外人很难评价是不是高。君不见现 在招人动不动新要求研究生,难道本科生就王不了? 亿关于培训任务重- 企业增训任务重不重,外人并不知道。 有的企业门卫也可以每年公费增训几次,有的企业专 业人员维续教育都不给报销。增训任务重不重很难有客观标准。把钱花完甚至不够花,就是 任务重钱花不完,有大量结余,就是任务不重。 全)关于经济效益较好。 这一点也难有统一标准,一般认为,较高的标准是蛋利水平高于同类企业;但说计提教育经 费后仍然乔利训是经济效益较好,似乎也说得过去。至于采用商标准还是低标准,取决于管 再层态度,即管理层想多提点教育经费还是多体现点利润 按照 2.5%提取的三个前提条件、尤其旦第一个和第三个条件,很难判断,就意味着所有不 亏损的企业,者可以按照 .5%提取吗? 首先,事前判断可以明确两点。 除了不能亏损、亏损企业不满足“经济效益较好”的前提; 还要预计当年教育经费支出数大于工资的 1.5%,如果支册数不大于 1.5%,说明增训任务不 重。 其次,如果按照 2.5%提取,要事后检验,如果年末发现当年支出小于 1.5%,则全年都不能 按照 2.5%计提,年中已经计提的要冲回(当然,偶然一年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结合后面的 分析再说)。 如果当年支出大于 1.5%,但几年以后发现余矣越黑越大,甚至超过了预计的一年支出数, 说明企业培训任务不是非常重,不能一直按照 2.5%提取。, 三、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 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淮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也在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财务通则与税法的衔接 税法认可的是先支出、后扣除;财务只允许先计提、后支出。 税法上讲的某年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总额 2.5%的情况,在国有企业必须满足一个前所, 即三上应付职工教育经费有贷方余额,理则开支不能超过当年工次总额的 2.5%。对于国有 企业来讲,如果出现某年教育经费支出大于税前扣除限额的情况,一定是有前期已经计提、 计入前期成本费用但未税前扣除的负债一一这正是本文要分析的东西。 五、教育经费余略与遂延所得税 认为教育经费结余是永久性差异的人,一是忽略了计提数小于扣除限额的情形,比如按照 5%计提;二是忽视了国有企业必须先有结余后才有使用数大于当年计提数或扣除限额的规 定。不同情况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不同- 全)按照1.5%计提形成的余额。 对于按照 1.5%计提形成的余额,确认递延所得稳资产基本上没有异议,因为大家都觉得计 提比例低于税前扣除比例 1 个百分点,以后使用结余时可以通过那 1 个百分点来扣除(包括 分年扣除),所以可以确认递延所得各资产。这种情况不发述,仅以下表作为例解. 年工商oo0 和 生计1.呈 加 了 四 四 四 员 出 了 到 下 昌 站 和0除 了 到 外 站 站 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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