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业务申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
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件和程序。
一、申办条件: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除应当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各项要
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新办企业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
2 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必须有 2名以上全日制本
科以上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 并具有 3年以上从事互联网信息服
务的工作经验。
3 有 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专业和药品、医
疗器械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药学、
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 网站主要负责人应由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S%_ 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活动所必备的独立的机房和专业设备
6 具有健全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
和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应科学、准确,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
定。
二、申办程序:
凡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应先到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申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程序如下:
1 网上在线申请:
申请企业须先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 Arwr sfda_ gov 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在线申请栏进行
网上在线申请。(申请企业务必记清网上申请成功后随机自动生
成 ZD导码,以备日后网上查询之用) 。
2 纸制文件申请:
提交与在线申请表内容一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
表》(见附件 1 ) 及下列所需证明文件、材料一式三份上报河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审查批准。
3 企业提交的证明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时,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才能正式受理。
企业或组织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及材料:
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相关材料)
加”网站域名注册的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
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 不得以“中
国` “中华"、“全国”等冠名)
图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其他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图 已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三份复
印件;
回 栏目设置及说明; 收费方式的详细说明
图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
行情况说明
句 保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
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图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
及相关证明
4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企业提交材料齐全后, 20个工作日
内进行批复,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