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科学、有序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为公司外界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守本制度。
第2章 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3条 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4条 会计报表的种类及内容。
1.按照编制时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2.按照服务对象分为外部会计报表和内部会计报表。
3.按是否反映子公司的情况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
4.向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部门提供的外部会计报表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第5条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