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财务报告编制准备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财务报告编制准备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准备工作,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准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编制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人员。
第2章 编制方案
第3条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要求至少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
2.年度财务报告会计调整政策、披露政策。
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时间要求。
第4条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提交财务总监核准,财务总监确认无误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部门。
第5条 编制人员判断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并将其会计处理方法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6条 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调整会计估计事项。对于涉及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的事项,编制人员应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3章 账项调整
第7条 属于本期收入、尚未收到款项的账项调整。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属于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收入,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