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班级:12营销1班
姓名:方鑫城
座号:27号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四类欺骗性交易行为中。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即违反了《商标法》的行为,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合法权益、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秩序,制裁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个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1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