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
1、B
2、B
3、C
4、A
5、A
6、D
二、多选题
1、ABCD
2、BCD
3、BC
4、ABCD
5、ABCD
三、问答题
1、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第5条规定的仿冒行为、第9条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和第14条规定的商业诋毁行为,第10条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属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4分)
(1)仿冒行为包括: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4分)
(2)虚假宣传行为包括: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4分)
(3)商业诋毁行为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2分)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6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