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管理制度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师法》有关规定,
教师的重要职责是教书育人,做班主任工作正是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体
现。据此,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班主任的聘任和
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聘任
1、本校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办法是: 填写志愿表。学校成立“班主
任聘任小组”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择优选聘。聘期一般以班级年限为
标准,在履行签订责任书手续后,由学校发文。
2、凡本校具有教师职称且身体健康的在职老师,都应积极、主动应
聘。根据学校事业需要,选聘对象可以扩大至部分行政人员。
3、在聘期内,无正当理由辞职的,作拒聘处理。拒聘者,不参加年
度的任何一级评优。
二、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良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患诚党的教育事
业、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作风正派、具有一定职业道德,严格遵守
《教师法《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
2、能积极服从学校工作的安排,顾全大局,乐于奉献。
3、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创造性地独立开展各项班级管理工
作,出色完成学校布轩的工作任务。
4、身体状况良好,能坚持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