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规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制度)。
1.1输血管理
1.1.1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输血工作“三统一”即: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的管理原则。我院医疗用血只能接受北京市卫计委指定的血站供血,各临床科室不准接受病人家属从外单位购买的血液(包括血液制品)。转院携带的血液经过医务部办理申报审批有关手续,再凭我院输血科输血报告单才能输注。
1.1.2每周一、三、五上午10点前,输血科根据各临床科室预约血情况,向血站申报供血计划。
1.2输血申请
1.2.1申请输血的病人首先应做输血前十项(ABO血型、Rh(D)血型、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血小板、ALT、HBsAg、Anit-HCV、Anit-HIV、梅毒检查。
1.2.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应当向患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存档。本人不能签字又无家属陪护的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备案记入病历。
1.2.3由经治医生认真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各项内容,根据病情合理申请所需的血液成分及用量,主治医生审核后在审批者处签字。
1.2.4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部批准(急诊用血除外),但事后要补办手续。
1.2.5临床确需输注全血的由主治医生申请,医务部审批同意。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上午10点前送输血科备血。所有可能输血的手术病人都必须作术前备血。
1.2.6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生负责采血过程中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生负责实施。
1.2.7患者亲友、家属献血由经治医生填写《患者家属献血登记表》,到血站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1.2.8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稀有血型血液价格等有关规定,经治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并记入病历。
1.2.9申请输注AB型血、血小板、冷沉淀等的临床科室,申请后必须使用,不能以任何原因将血液制品退回输血科。
1.3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3.1住院病人有可能输血或者做血型检查,由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并及时将输血前检查结果贴入病历存档。
1.3.2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专用试管(试管标签应包括病室、床号、住院号、病人姓名,试管标签不得有涂改),采集血样3-4ml。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1.4血型检查与交叉配血
1.4.1血型检查包括ABO血型Rh(D)血型,两人操作核对,正反血型相符,才能发出报告。
1.4.2受血者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样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血样。
1.4.3输血科要认真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ABO、Rh血型,正确无误时再进行交叉配血。
1.4.4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1.4.5输血科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交叉配血试验,并填写输血报告单。
1.5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1.5.1血液入库前严格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逐项核对验收,符合要求才能入库。
1.5.2输血科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
1.5.3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消毒一次,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每天记录冰箱温度3次。
1.6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认真贯彻执行 《输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6.1护士应掌握有关输血的法律法规,规范输血程序,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查制度。
1.6.2确定输血后,护士采集 “血样”并贴好条码,检查输血申请单内项目是否填全,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诊断、采集血样。
1.6.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签字。
1.6.4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到血库取血。
1.6.5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
①输血记录单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包括科室、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份、配血试验结果;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Rh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确认输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上的血型(包括Rh因子)、储血号一致。
②检查血袋,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领取:
a.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b.血袋有破损、漏血;
c.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d.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e.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f.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g.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h.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③ 检查、核对无误后,双方在输血记录单上签字。
1.6.6输血前核对
必须由操作护士和核对者双人持患者病历、输血记录单、血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病案号、血型(包括Rh因子)、献血者血型、储血号、血液成份、产品编码、血量、有无凝集反应及血液有效期,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让患者自述姓名及血型(包括Rh因子),核对无误后操作护士和核对者同时在血库下发的“输血记录单”上签字。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