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工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 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
法及其配套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 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指纹考勤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
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 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了工;
《4) 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 并附上相关证明 《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
不得已的情况 下, 应提早电话 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 一次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的,以事假论处;
(6) 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 员工因故辞职, 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 《辞职通知书》 ,
试用期内蔡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 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醉职获准后,任人事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