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新规定
公积金管理新规定 2016-07-04 浏览:分享人: 江仁平手机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
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
异地贷款业务。这是记者 14 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
(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
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 85%的设区城市,可适
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人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
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值得关注的是,三部门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
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
等收费项目。
另外,三部门还要求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
效率,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
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
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定期进行
现场专项检查。
截至2016 年 8 月末,全国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