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简介
、缴费年度
每年7 月至次年6 月为一个缴费年度。
二、缴费基数
每年 5、6 月份申报下一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为去年年平均工资,
我校以去年 12 月份工资为准,新进人员以起薪时工资计算缴费基数,本市城镇户口职工
的缴费基数最少不低于上年度厦门市平均工资的 60% (2003一2004 缴费年度为 893 元),
最高不超过 300% 〈2003一2004 缴费年度为 4464 元)。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缴费基数不
变,
缴费基数的计算办法是:
1、一般职工为工资单上职务工资、30%津贴、保贸工资、特区津贴、岗位津贴
职务津贴、厦地补贴六项之和,
2、本市城镇户口临时聘用人员为每月工资总和,本市农村户口和外地户口临时聘
用人员缴费基数为本缴费年度的克门市最低工资标准 〈2003一2004 缴费年度为 480 元);
3、退体人员为基本退休费、生活补助费、生活补贴费、厦门地区补贴和特区津贴
五项之和。
三、缴费起始时间
我校于 2001 年 4 月参加厦门市医疗保险,2001 年 4 月以后来厦大的人员自起薪时
起参保。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已参保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