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管控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制度,保障生产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用劳动保护用品(简称“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与回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防护服、雨衣、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胶手指套等)、护袖、防护鞋(高温鞋、绝缘鞋、防水防腐蚀的胶鞋等)、防护帽、防护镜、卫生用品(毛巾、洗衣粉、肥皂等)以及防暑降温用品等。
第3条 管理职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负责按国家及本行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人员的岗位现状,编制劳保用品的需求计划。
(2)负责对生产部申领、使用劳保用品的情况进行监控。
2.生产部
负责生产人员使用的劳保用品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审核本部门劳保用品的申领工作。
3.总务后勤部的职责
(1)下设劳保用品采购科,负责按需求实施劳保用品的采购事宜。
(2)负责拟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折旧办法等相关事宜。
(3)监督劳保用品的申领、发放、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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