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审核程序
为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加强公文审核工作,
特制定本规程。
-、审核范围
1. 中共连云港师专委员会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
2. 连云港师专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
二、审核内容
1. 以学校名义发文的依据是否充分包括是否有主办部门审
核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 ,
2. 公文标题和结构是否正确、规范;
3. 公文内容
(1) 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
《2) 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意图;
(3) 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4) 涉及其他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并取得一
致意见;
《5) 观点和材料是否一致, 是否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
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6) 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
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主送机关、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