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范辖区内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操作资格第二条负责电梯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至少持有效电梯操作证或电梯维修证熟悉电梯开停操作电梯正常运行参数和相关安全措施第三条值班维修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时或得到允许后才能操作第四条非工程班长和非值班维修人员不得对电梯设备进行任何操作第三章安全要点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工作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第六条不得投入使用有故障的设备必须按照设备使用维护的规程对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进行操作经常巡视检查区域内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状态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运行操作的规程设备突然出现停电或故障时由熟知操作规程和具备资格的工作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电梯一旦出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修复并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应该积极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做好维修保养工作第八条由专人保管机房钥匙无关人员必须经过工程主管允许才能进入第九条工程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厅门开启钥匙相关人员必须熟知其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第十条电梯机房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灭火设施第十一条每年依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主动提出年检要求第十二条暴风雨前必须关好机房门窗雨后对机房及时进行检查第十三条在电梯停用一段时间后或正式投入使用前应该对电梯进行数次试运行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四条机房和井道严禁堆放杂物第十五条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后必须对保养项目作至少20的检查工作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拟制电梯乘客须知张贴在轿厢内第十七条出现电梯困人的情况时必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规程中规定的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第四章安全巡查第十八条对电梯及机房巡查每周不低于一次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上第十九条保持轿箱厅门和乘客可见部分的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