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员工手册
一、总则及范围
1、总则为增加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责任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奖惩有据、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员工出现的不符合行为规范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超市杂货处所有员工。
二、对于有以下表现之一或类似行为的员工,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处分,视情节轻重罚款和通报批评,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当月迟到、早退达3次或未签退超过3次;
2、无故旷工半日以内;
3、未按排班上下班、私自调休;
4、借用他人工装、胸卡;上班时间不按规定佩带工作牌,经指出仍未改进;
5、不遵从部门领导安排的上、下班及用餐时间;
6、工作时间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逛,擅离工作岗位接待亲友或处理私事;
7、工作时间倚靠商品堆头或货架、嘻笑打逗、扎堆聊天、擅自串岗离岗脱岗;
8、工作时间吃零食、阅读非工作需要的的刊物、写读个人信件及听广播、看电视、玩游戏、哼唱歌曲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9、非购物时间购物;
10、在工作场合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11、工作开始时不能进入工作状态或下班时间之前就收拾准备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