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
A类
A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中新合作开发区外各类用人单位可选择参加。
A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六类社会保障项目。
A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年龄(周岁)
个人帐户
公共统筹帐户
合计
养老专户
医疗专户
普通专户
社会统筹
大病(含生育)
工伤
35及以下
2%
2%
36%
2.5%
1.5%
0.2%
44.2%
35以上至45
2%
3%
35%
2.5%
1.5%
0.2%
44.2%
45以上
2%
4%
34%
2.5%
1.5%
0.2%
44.2%
B类
B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外各类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中新合作开发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经单位申请,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选择参加。
B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类社会保障项目
B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年龄(周岁)
个人帐户
公共统筹帐户
合计
养老专户
医疗专户
特别专户
社会统筹
大病(含生育)
工伤
35及以下
11%
2.5%
16%
4%
2.5%
0.2%
36.2%
35以上至45
11%
3%
15.5%
4%
2.5%
0.2%
36.2%
45以上
11%
3.5%
15%
4%
2.5%
0.2%
36.2%
C类
C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主要适用于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自谋职业人员。中新合作开发区内同类企业及人员,其它企业及人员经办理上款规定的审批手续后,可选择参加。
C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大病住院医疗四类社会保障项目
C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个人帐户
公共统筹帐户
合计
养老专户
特别专户
社会统筹
大病(含生育)
工伤
8%
14%
4%
2%
0.2%
28.2%
A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110000 元
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 16000元 B类综合保障计划
养老专户最低存款额100000元
医疗专户最低存款额14000元 C类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