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2 月,财政部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一所得税》,新准则与昌准则规范
比较,从会计理论到会计核算方法,都有了很大的创新。新准则规定,我国所得
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 通过比较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
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问的差异分别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每一会计期间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新准则资产负债观的确立,体现了我国会计发展的新趋
势。
一、 新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
新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
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观的理念, 所谓资产负债观是指在制定规范某类
交易或事项的准则时,首先规范由此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
认、 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侦的变化杂确认收益。所得税会计准则
第4 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
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 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
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正是资产负债观的体现。
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 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
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总额, 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
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的, 表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
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 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
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反之,应确认为递延
所得税负债。
二、 新所得税会计下"暂时性差异"概念的引入
所得税会计准则第 7 条在资产负债观的基础上科学地引进了暂时性差异的
概念,彻底据弃了原来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它的提出实现了我国
所得税会计基本理论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
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
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 会
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即在未来期间部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
的基础上, 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 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
应交所得额金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
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
2、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
税所得额时, 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
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
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 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
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产生-
三、 新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特点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观的界定。从
资产负债角度考虑,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体现了交易或事项
发生以后, 对未来期间计税的影响, 即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或减少未来
期间的应交所得税的情况。 例如,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00 万元,其计税基础为 120 万元,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
经济含义分析,表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流入 100 万元低于按照税
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120 万元,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问应纳税所得额的因
素,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从其产生时点看,
对企业是经济利益流入的概念,应确认为资产; 反之,如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00 万元,其计税基础为 80 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将会于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
额 20 万元,增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流
出的义务,应确认为负债。
四、 新所得税会计具体核算方法
我国所得税会计经历了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 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
法) 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三个阶段。新准则据弃了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规定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前述债务法属于收益表债务法),此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
一致。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为指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