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12、员工上述表现如果符合公司晋升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员工晋升、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部门主管进行审核。
3、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工作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填写信息不真实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在工作区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来宾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来宾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盗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每次处二元处罚,每次递增一元。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及时送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