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危机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危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危机减少危机对集团公司的危害,维护
公司在政府、社会公众及员工中的信誉与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危机是指:
(一》 自然灾害, 天灾;
(二)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爆炸、工厂伤亡或人身安全事故、化学品江沁;
《三) 公关危机,主要包括公司出现了违法行为或可颖行为被眶光、工作场所所有暴力伤
才行为、员工违法被捕、突然被客户或竞争对手起诉、大客户退订或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四) 危机应对的原则
《一) 全集团公司必须对危机警钟长鸣、常抓不名,特别是对危机管理要有清醒的认识,
树立"危机是危也是机"的意识,并提高戒备性
(二) 必须条承救人胜于救物的原则,把公众利益置于首位,
(三》 确保公司在处理危机时有一系列对社会负责的行为,以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任
度。
第四条“危机发生后,直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危机发生企业及各相关企业负责人组成危
机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危机的处理工作。
危机发生后,公司的最高层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建危机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