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车辆管理制度
12. 1 派车
12. 1.1 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调度管理。各部门
工作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先急后缓、先远后近
的原则进行调配派遣。
12. 1.2 职工私人用车、外单位借车及 100 公里以外长
途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
12. 1.3 用车部门出差用车时,应事先填写《派车单》,
经办公室同意,无派车单出差视为私自出车。派车单做为对
司机考核的依据。
12. 1.4 《派车单》应详实填写用途用车人需到达目的
地里程及返回时间,由派车人签字后出发,并按规定时间按
时返回。司机根据“派车单”的内容于每月底与主管人员核
对实际里程与耗油量。
12.1.5 销售部门用车按 2 元/公里交纳费用,由司机记
录里程报办公室备案。
12. 1.6 车辆定点存放,回公司后停放在指定场所,并将
车门锁妥。
12. 2 维护与保养
12. 2. 1 各车司机对车辆经常保养检查,严格维护,保持
良好的车容车狐和车况。
12. 2. 2 车辆修理材料购置需事先做出计划,由领导核准
后方可进行。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修理或购置配件的,不予报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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