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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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绿色生态园
库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八一绿色生态园
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部门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签署合同。
一、出租库房房屋及用途说明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八一绿色生态园)部分库房房屋面积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用途。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五年,自2011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0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纳期限
租赁期内,第一、二、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五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三、四、五年租金在第一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乙方如不按时缴纳则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库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四、相关承诺:
乙方保证合法经营,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或经营活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的全部风险和责任,自行保管租赁房屋内的财产,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均由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护和保养:
乙方在正式签字以前,已经确认所租赁的房屋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整个租赁期间,乙方确保维护保养工作及相关费用。
六、租赁财产租金外的费用:
乙方自已安装电线、电表租赁期间所发的电费,乙方必须每月按时交纳应缴费用,否则承担造成的后果。
七、出租房屋的装修:
乙方处于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或完善内部设施,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在未得到甲方书面签字认可以前,乙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在地面铺设任何永久性的不可恢复的物体,例如水泥、地砖等。不得打孔,挖坑沟等。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甲方进行结算或要求折价补偿。
八、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收回库房及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①乙方拖欠租金或其它各项应缴纳费用达成到30天
②未给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库房及房屋用途;
③乙方不履行对库房、房屋维护保养职责、导致出租房及相关设施严重损坏。
④乙方擅自将库房及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九、租赁期满事项:
①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应在合同规定租赁期届满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求,逾期视为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