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代表人: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平方米作为商业用地。
1.2上款所称场地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20天不收取租金,做为乙方的进驻施工时间。
2.2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2.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额为: 元人民币(¥: 元)。
3.2付款方式:自 年起,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4.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字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