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夜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校门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确保校园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现制定校园夜间人员出入、车辆出入和物品出入的夜间安全管理。
1、夜晚22点30分后,未经批准,学生禁止出校。学生请假外出或晚归需出凭辅导员(班主任)签发的出门或晚归证明方可正常出校或进入公寓,如遇学生突发疾病需紧急送医等特殊情况,在公寓安全管理人员与该生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后方可出校。
2、夜晚22点30分后,无晚归手续的学生应出示学生证、身份证或图书证等有效证件,在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后,方可进入公寓。公寓安全管理人员将登记内容报送学工部。
[注:如无正当原因(突发疾病,有医院记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且,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3、夜晚22点开始,安保人员开展校园安全核查和清理。敦促学生及时归寝,要求校外人员及时离校。
4、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必须得到公寓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持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寓,并按要求及时离开公寓。除合理安排学生父母外,其余校外人员不得留宿学生公寓。
5、夜晚22点后,校内所有餐饮和超市必须停止销售。
6、夜间未经批准,禁止外单位车辆、出租车和其他机动车进入校园。进校送货的车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卫登记方可进校,并接受门卫检查。携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