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人事管理
目的
完善店铺人事管理流程,加强店铺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店铺
1.2. 权责单位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新进人员报到须知
员工凭《录用通知书》到行政人事部报到——行政人事部填写《薪资确认单》、《新进人员报到手续单》
——员工到各相关部门完成报到领用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户籍资料原件、联系方式核对建档(填写《人事资料卡》)——总助对新员工进行面谈,代表总经理对新员工表示欢迎——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人单位员工已完成报到办理
3. 员工转正流程
3.1. 试用期员工入职满三个月——行政人事部经理转正面谈,并填写《转正面谈记录表》——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试用期工作总结》——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
3.2. 试用期评价结果处理
(1) 同意转正:总经理审批同意转正——行政人事部将转正结果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
(2) 延长试用期:可在法定试用期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予以延长;延长的试用期到期后,经评估,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试用终止,不予聘用
(3) 试用终止,不予聘用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三天通知员工本人——员工应于接到通知3日内按照《集团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4) 调动
(A) 经试用期评估,员工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的,因公司需要,可对其进行岗位调动
(B) 针对个人素质较好,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其相关资历符合公司空缺岗位要求的员工,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可与其面谈,经员工与现部门负责人同意,根据《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后试用期限内仍不符合录用条件,则试用终止,不予聘用
3.3. 店铺人员转正考核条件
(1) 店铺负责人转正考核条件
(A) 按期转正考核条件:入职满三个月;进入试用期员工;三个月团队销售业绩完成80%;
试用期内平均考核成绩不低于90分;试用期内无旷工记录,迟到不超三次,病、事
假不超两次;违纪不超过1次
(B) 试用期内提前转正考核条件:入职满1个月以上;试用期内,团队销售业绩完成100%;试用期平均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无迟到、早退、旷工,请病、事假不超过1次;无违纪记录
(2) 店铺销售人员转正考核条件
(A) 销售人员试岗条件:新员工经过招聘面试后,分配到店进入三天试岗期。该店主管对员工销售态度、销售技巧、团队配合度做出评估。试岗不合格,立即结束试岗;试岗合格,从试岗之日计入试用期
(B) 按期转正考核条件:入职满三个月;进入试用期员工,三个月销售业绩中有两个月不在最后一名;试用期内平均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试用期内无旷工记录,迟到不超三次,病、事假不超两次;违纪不超过3次
(C) 试用期内提前转正考核条件:入职满1个月以上; 试用期平均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且当月销售业绩第一或连续两个月销售业绩第一;无迟到、早退、旷工,请病、事假不超过1次; 无违纪记录
4. 人事异动管理
4.1 晋升标准条件
(1) 符合所要升任职位的岗位素质、能力标准要求及此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和岗位职责要求,
工作中有很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绩效上佳的表现
全年每月考核成绩都在95分(含)以上
(3) 全年月考核有9个90分(含)以上且其他3个考核得分在95分(含)及以上
(4) 每年度3月份对上年申请或符合晋升(晋级)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为优者予以晋升,对原岗位考评较差者予以降级或降职
(5) 上年度工作中有非常突出的重大贡献和创新等事件,为公司创造较大利益和社会效益等
4.2. 降级(职)标准条件(符合条件之一)
(1) 全年的月考核成绩有5个(含)以上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
(2) 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
(3) 个人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差
(4) 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长期表现差
(5) 有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章行为及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的
4.3. 调动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总部与旗下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部门与部门
之间的员工能力及按规合理调动(变更)员工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