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患者:
首先非常欢迎您来到我院就医,为保障您住院期间的合
法医疗保障权益,现将您住院 期间,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
下,请认真阅读。
一、在办理住院相关手续时,请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
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本
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办理联网登记手续。入院之日起 4 天内
《含节假日) 未办理办理联网登记手续的, 符合政策规定的
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自负 10%后,余下的费用再按规定进
行报销。患者因单位未缴费、外伤审核、退休手续审批等客
观原因未及时办理手续的,请事先到我院医保结算窗口登记
备案。
二、参保患者因外伤、生育原因入院治疗的,必须先
按照规定到本院医保窗口办理外伤〔外伤审批单、本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审批手续。外伤者经医疗保险处审核通过
的,再办理联网报销手续。患者出院后再办理外伤审批手续
的,按照区医疗保险处要求一律不予审批。
三、参保患者住院治疗期间, 严格按照医生要求进行治
疗,不允许私自外出; 医生使用自费药品、项目,应征求串
者本人或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