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住院医疗保险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证明:患者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患者住院期间,其《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交付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出院后交还 给患者。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需补足押金,否则一律不准外借。
医疗保险住院押金管理规定
手续齐全时,住院处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患者身份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患者的身份输入 要求按照医疗保险的身份输人。已确认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押金收取标准(元/人次):
住院期间根据病情及用费情况进行追收押金。
制定收缴押金数额的依据:
医疗保险住院患者缴费及结算管理制度
患者住院后,首诊负责的医护人员首先要察看计算机内该患者的身份,并再次明确该 病人是否为医疗保险患者。
通知患者将《医疗保险手册》立即送到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以确定其医疗保险身 份。
经确认后的医疗保险患者,其押金金额可以出现负数,当住院押金不够时,仍可进行 录入;但未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最终确认医保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在用药、检查、治 疗中也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住院费用要全额缴足,押金按照 100%收取, 不能出现欠费现象。
科室有责任对确认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的费用进行监控,对欠费及押金不足的患者进 行追缴,当出现患者欠费情况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通知病人交费,如不交费可采取控制欠 费的措施。凡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欠费,其欠费金额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