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目的在于通过对资金、成本、收入、利润的管理,达到规范管理、控制成本,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
二、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工程项目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及各项考核工作,合理地使用资金,有效地利用各种资产,不断努力促使成本降低,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以合同项目为核算主体,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财务工作统归财务部管理,行政管理实行财务部及项目部双重管理,以项目部为主。
第二节 工程收入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必须根据合同和取得证明客户已经认可的变更、奖励、赔偿的充分必要证据来预计和变更。包括:
1、工程合同的清单结算收入;
2、因合同变更、奖励、赔偿等形成的工程收入。
二、工程收入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收入在财务上的确认方法为工作量完工百分比法。
2、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收入的原始单据。
(1)经与甲方监理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单复印件;
(2)变更及签证的确认单复印件;
(3)工程竣工结算书复印件;
(4)工程竣工决算书复印件;
(5)已完工程进度表:主要数据包括,合同额、开竣工时间、已完工项目产值(当月数、累计数);
(6)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表:主要数据包括,五项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当月数、累计数。五项成本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其他直接费。其中管理费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其他直接费包括:水费、电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费、工具使用费等。
(7)涉及收入事项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3、项目部提供以上资料,以该资料取得的三日内由现场出纳员交与核算会计。
不可以确定的金额—变更 和鉴证 以成本确认为收入
第三节 工程成本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成本应包括从工程招投标准备期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
1、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相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其他费用:指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其他费用,包括市场费用、借款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二、工程成本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中标后,招投标部门应将中标通知书、工程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采购计划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件可为复印件,应加盖项目部公章。
2、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合同应为原件。
3、工程成本以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为核算依据,不论当期是否取得该成本发票。用于报销的发票,应当与所发生的费用类别一致,不得以其他内容发票顶替非发票内容的业务支出。
4、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成本的原始单据。
(1)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