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 稿件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处 ]
1、深圳市为什么要建立劳务工医疗保险?
答:为了建立和健全深圳市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劳务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深圳经济持续发展,而建立劳务工医疗保险。
2、《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3、何种企业、人员可以参加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
答:本市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都可以参加。
4、《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务工是指什么人员?
答:本办法所称的劳务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圳户籍员工,但不包括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也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团体等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5、目前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哪几种?
答:已经建立的社会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劳务工医疗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住院医疗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两种形式。
6、劳务工只能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吗?
答:不是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工可以选择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也可以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