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路径探讨
于朝晖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260)
[摘要]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对如何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问题成为实务界研究的热点。2015年又是国企改革加速落实之年,因此,研究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路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国企存在的一股独大、内部控制人、委托—代理关系不明确等问题,并提出应从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治理效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
[关键词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混合所有制;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2.134
1引言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由于各种改革阻力、各种问题的存在,一年多来“混合所有制”改革几乎没有什么进展,直到现在中央层面的国企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加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表述已从“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调整为“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禁令人猜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不是马上要停顿下来?
政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心是不容置疑的,之所以国企改革止步不前,就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所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仍存在争议,仍未达成一致共识。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邵秉仁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在‘做大做强’的口号下,国有企业实际上拿着国家的投资在盲目扩张规模,以低效率为代价。现在国企尤其是央企,资产负债率、资金回报率各项指标与民营资本没法相比。”邵秉仁担忧地表示,“如果长此下去必将掏空国家。”从这点来看,政府在达成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共识后,必将坚定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2015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国企改革必将加速落实。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如何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是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2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一股独大现象普遍
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合理、平衡的股权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现象,是国有企业改革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政府为了国有企业姓“公”而不是“私”,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股占有绝对优势。众所周知,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在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董事会和监事会作用的发挥,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有些国有企业和企业政府机关有着扯不断的关系,企业高级管理层多由政府机关领导兼任,董事长同时还兼任一把手“书记”。一股独大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不平衡的重要根源,也是国企资源利用效率底下、效益不高的源头。
2.2委托—代理关系不明确
委托者和代理者的矛盾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国有企业有其特殊性,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以国家为代表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又没有权利直接去监督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状况,只有把这种对国企管理层的监督寄托于国家身份的代表“国资委”,但是国家这么多国有企业,国资委不可能对其事事监督。所以,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着“所有者缺位”现象,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严重不足。另外,在国有企业中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权利责任不明晰,三者之间人员配置上存在重叠现象,加上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不仅仅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还是同事关系,所以三者的权利制衡和对管理层的监督职能很难得到实质性实现。
2.3内部审计的作用易忽视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监督机构除了监事会外,还有内部审计部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一股独大”、内部控制人问题,一些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作用并未得到有效的发挥。首先是因为,长期以来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的地位并不高,国企董事会对内部审计作用不够重视,没有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足够的权利;其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受董事会的直接领导,对董事会负责。我国内部审计部门在国企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一般受企业总经理领导,甚至附属与企业财务部下,实质上很难独立的开展审计工作。最后,国企内部审计部门自身也存在许多不足,审计手段比较落后,仍然使用效率较低的全面审计,很少从企业风险的角度出发,把审计重点放在风险较高的业务上,还有不少国企的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就是走过场,或者完全依赖外部审计师的审计结果。
3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路径
3.1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治理效率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完善公司治理的第一步就是优化股权结构。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现象,使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治理效率,成为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首要路径。优化股权结构首先要使国企股权分散化、多元化,降低股权集中度,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对盈余管理操控行为影响程度较高,但是抑制控股大股东对盈余管理的操控行为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进一步完善国企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完善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加大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力度。其次,优化股东组成结构,引进产业集团、银行、外资战略投资者、国内机构投资者资本,进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最后,还应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引入民营资本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