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守则
2、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事项下期办理制度
3、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事项加急办理制度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守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守则
一、正确履行职责。明确岗位责任,严守工作制度,
遵守工作程序,杜绝违规操作 .
二、严格执行规定。 健全工作制度,明确有关要求。
工作中要按要求认真审核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
有效。
三、热情提供服务。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有关方面的
咨询,耐心回答问题,认真解释政策,全面正确提供相关
服务。
四、提高工作效率。 严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认真钻研业务
五、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
私利,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礼品
等。
六、规范仪表言行。工作人员言谈举止大方,衣着整
洁朴素,态度和莲可末,杜绝做慢冷淡。
2、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事项延期办理制度
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登记事项延期办理制度
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延期办理程序,提高登记工
作规范化水平,体现便民服务意识和公平公正原则,结合
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事业单位在办理法人登记 ( 变更、年审、注销)
时,因客观原因造成条件缺失需要时间予以完备的(如财
政拨款暂未到位、开立临时账户、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履
行签字手续等 ),登记机关可以受理其延期申请
二、登记机关只能受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变更、年
审、注销 ) 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延期办理申请。超出规定时
限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因事业单位自身原因,欲超出规定时限办理相关
登记事项,而向登记机关提出延期办理申请的,登记机关
不予受理。
四、登记机关在受理事业单位臣期办理申请时,应给
定明确的延长期限。应以相关登记事项规定的截止日为起
始时间,参考事业单位提出的延期理由予以适当了延长。其
中: 设立登记最多 90 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最多 30 个工作
日,年度审验最多 20 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最多 60 个工作
日。
五、事业单位的延期办理申请需由登记机关窗口人员
进行初审,认为符合条件后填写《延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
登记 ( 变更、年度审验、注销 ) 申请单》,报局长签批同意
后方可办理。
六、事业单位如未能在延期时限内完成申请事项,登
记机关应按照超期办理的相关规定予以限期登记、书面警
告和撤销登记等处罚-
3、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事项加急办理制度
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