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文书概述
第一节 公文的特点、作用、种类
一、公文的概念及特点
(一)公文的概念
公文就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公文是机关、团体、军队、企事业单位在进行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格式和效用的文字材料。
狭义的公文指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我们一般所说的公文即指行政公文。
(二)公文的特点
1.明确的公务性 2.法定的权威性
3.作者的法定性 4.严格的程序性
5.特定的体式性 6.语言的庄重性
二、公文的作用
(一)法规和准绳作用(明法)
(二)领导与指导作用(传令)
(三)宣传教育作用(宣教)
(四)公务联系作用(纽带)
(五)凭证记载作用(凭籍)
三、行政公文的种类
200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了13种公文。即: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见P35。
(一)按行文方向分:上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