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3 走进化学实验室
一、常用的仪器(仪器名称不能写错别字)
(一)初中化学实验常用仪器
反应容器 可直接受热的:试管、蒸发皿、燃烧匙、坩埚等
能间接受热的:烧杯、烧瓶、锥形瓶(加热时,需加石棉网)
常 存放药品的仪器:广口瓶(固体)、细口瓶(液体)、滴瓶(少量液体)、集气瓶(气体)
用 加热仪器:酒精灯
计量仪器:托盘天平(称固体质量)、量筒(量液体体积)
仪 分离仪器:漏斗
取用仪器:药匙(粉末或小晶粒状)、镊子(块状或较大颗粒)、胶头滴管(少量液体)
器 夹持仪器:试管夹、铁架台(带铁夹、铁圈)、坩埚钳
其他仪器:长颈漏斗、石棉网、玻璃棒、试管刷、水槽
不能加热:量筒、集气瓶、漏斗、温度计、滴瓶、表面皿、广口瓶、细口瓶等
试管 (1)、用途: a、在常温或加热时,用作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b、溶解少量固体。
c、收集少量气体的容器 d、用于装置成小型气体的发生器。
(2)、注意事项: a、加热时外壁必须干燥,不能骤热骤冷,一般要先均匀受热, 然后才能集中受热,防止试管受热不均而破裂。
b、加热时,试管要先用铁夹夹持固定在铁架台上(短时间加热也可用试管夹夹持)。
试管夹应夹在的中上部(或铁夹应夹在离试管口的1/3处)。
c、加热固体时,试管口要略向下倾斜,且未冷前试管不能直立,避免管口冷凝水倒流
使试管炸裂。
d、加热液体时,盛液量一般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3(防止液体受热溢出),使试管与桌面约成45°的角度(增大受热面积,防止暴沸),
e、管口不能对着自己或别人(防止液体喷出伤人)。
反应时试管内的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2。
2、烧杯 用途:① 溶解固体物质、配制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释、浓缩
② 也可用做较大量的物质间的反应
注意事项:受热时外壁要干燥,并放在石棉网上使其受热均匀(防止受热不均使烧杯炸裂),加液量一般不超过容积的1/3(防止加热沸腾使液体外溢)。
烧瓶:有圆底烧瓶,平底烧瓶
用途 ① 常用做较大量的液体间的反应 ② 也可用做装置气体发生器
4、锥形瓶 用途:①加热液体, ②也可用于装置气体发生器和洗瓶器
③也可用于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注意:使用烧瓶或锥形瓶时容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2,
5、蒸发皿 通常用于溶液的浓缩或蒸干。
注意事项:① 盛液量不能超过2/3,防止加热时液体沸腾外溅
② 均匀加热,不可骤冷(防止破裂)③ 热的蒸发皿要用坩埚钳夹取。
6、胶头滴管 用途:①胶头滴管用于吸取和滴加少量液体。②滴瓶用于盛放少量液体药品
注意: ① 先排空再吸液
② 悬空垂直放在试管口上方,以免污染滴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试剂)
③ 吸取液体后,应保持胶头在上,不能向下或平放,防止液体倒流,沾污试剂或腐蚀胶头;④ 除吸同一试剂外,用过后应立即洗净,再去吸取其他药品,未经洗涤的滴管严禁吸取别 的试剂(防止试剂相互污染。)
⑤ 滴瓶上的滴管与瓶配套使用,滴液后应立即插入原瓶内,不得弄脏,也不必用水冲冼。
7、量筒 用于量取一定量体积液体的仪器。一般精确到0.1毫升注意:① 不能在量筒内稀释或配制溶液,决不能对量筒加热 。
② 也不能在量筒里进行化学反应
操作注意: 在量液体时,要根据所量的体积来选择大小恰当的量筒(否则会造成较大的误差),读数时应将量筒垂直平稳放在桌面上,并使量筒的刻度与量筒内的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盘天平:称量仪器,一般精确到0.1克。
注意:称量物放在左盘,砝码按由大到小的顺序放在右盘,取用砝码要用镊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称量热的物体, 被称物体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要在两边先放上等质量的纸, 易潮解的药品或有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固体)必须放在玻璃器皿中称量。
9、集气瓶:(瓶口上边缘磨砂,无塞 )
用途:①用于收集或短时间贮存少量气体。②也可用于进行某些物质和气体燃烧的反应器。
注意事项:① 不能加热 ② 收集或贮存气体时,要配以毛玻璃片遮盖。
③ 在瓶内作物质燃烧反应时,若固体生成,瓶底应加少量水或铺少量细沙。
10、广口瓶 (内壁是磨毛的): 常用于盛放固体试剂,也可用做洗气瓶11、细口瓶 用于盛放液体试剂 :棕色的细口瓶用于盛装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质,存放碱
溶液时试剂瓶应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12、漏斗 用于向细口容器内注入液体或用于过滤装置。13、长颈漏斗:用于向反应容器内注入液体,若用来制取气体,则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
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气体从长颈斗中逸出)14、分液漏斗 主要用于分离两种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体,也可用于向反应容器中滴
加液体,可控制液体的用量15、试管夹 用于夹持试管,给试管加热。
注意事项:① 使用时从试管的底部往上套,夹在试管的中上部(或夹在距管口1/3)(防止杂质落入试管)② 不要把拇指按在试管夹短柄上。
16、铁架台 用于固定和支持各种仪器,一般常用于过滤、加热等实验操作。
注意事项: a、铁夹和十字夹缺口位置要向上,以便于操作和保证安全。
b、重物要固定在铁架台底座大面一侧,使重心落在底座内17、玻璃棒 用途:搅拌(加速溶解)、引流(过滤或转移液体)。
注意事项:① 搅拌不要碰撞容器壁 ② 用后及时擦洗干净
18、温度计 刚用过的高温温度计不可立即用冷水冲洗。19、药匙 用于取用粉末或小粒状的固体药品,每次用后要将药匙用干净的滤纸揩净。
20、酒精灯 用途:化学实验室常用的加热仪器
注意事项:
① 使用时先将灯放稳,灯帽取下直立在灯的右侧,以防止滚动和便于取用。
② 使用前检查并调整灯芯(保证更地燃烧,火焰保持较高的的温度)。
③ 灯体内的酒精不可超过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酒精过多,在加热或移动时易溢出;太少,加热酒精蒸气易引起爆炸)。
④ 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防止酒精洒出引起火灾)
⑤ 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酒精灯,应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
(防止酒精洒出引起火灾)。
⑥ 酒精灯的外焰最高, 应在外焰部分加热 先预热后集中加热。要防止灯心与热的玻璃器皿接触(以防玻璃器皿受损)
⑦ 用完酒精灯后,必须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熄。(防止将火焰沿着灯颈吹入灯内)
⑧ 实验结束时,应用灯帽盖灭。(以免灯内酒精挥发而使灯心留有过多的水分,不仅浪费酒精而且不易点燃)
⑨ 不要碰倒酒精灯,若有酒精洒到桌面并燃烧起来,应立即用湿布扑盖或撒沙土扑灭火焰,不能用水冲,以免火势蔓延。
二、药品的取用规则
1、“三不准”原则:不尝、不闻、不接触。 即:① 不准用手接触药品
② 不准用口尝药品的味道 ③ 不准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气味。
2、用量原则:严格按规定用量取用;无说明的——液体取1-2ml,固体盖满试管底部即可。
3、剩余药品:不放回原瓶、不随意丢弃、不带出实验室,要放入指定容器。
三、固体药品的取用
工具:块状的用镊子;粉末状的用药匙或纸槽。
1、取用块状固体用镊子。(一横二放三慢竖)
步骤:先把容器横放,用镊子夹取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放在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地竖立起来,使块状药品或金属颗粒缓缓地沿容器壁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