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用车
经费,规范驾驶员的服务行为,提高驾驶员的服务质量,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
2、车辆的派遣依照“公事优先、急事优先、要事优先”
的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公务用车的需要。
3、 上级借用、调派用车,必须经局长同意。
4、 凡市内用车,经办公室同意,报局长审批,并登记
签名后,方可出车。
5、 凡市外用车,经办公室同意,报局长审批,由用车
人到办公室开出派车单,司机赁派车单出车。用车人要认真
准确提供派车单的内容,回程后,司机应及时将派车单交办
公室,由办公室对用车时间、出车地点、行驶里程、行使安
全等事项签字确认,以作为司机报销出车补助的依据。紧急
情况用车来不及开派车单时,由用车人记录行使里程,回局
后补办手续。
6、 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定车加油。
第二条 用车范围
1、 局领导公务活动用车。
2、 在有可能派车的情况下,职工外出办公事可用车;
3、 接送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来我局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