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铁路建设工程合同和与铁路建设工程有关的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 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实行合同归口管理。计划财务部负责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拟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检查监督其执行。
3.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管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4.负责合同管理检查工作,向公司总经理提出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