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及时处理公司客户投诉,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产品退换货程序,有效的控制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有问题产品,特制定《产品退换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包装损坏、数量短缺、货物发错的情况,须在保质期内,凭公司销售票据,经核查属实后,进行退换货。
第三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 业务部门
各业务部门(营销中心(销售部)、综合管理部、电梯业务部)负责受理客户投诉,对需要退换货的情况进行区分,对符合退换货条件填写《退/换货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与渠道管理部商定退换货方案。
业务部门负责与客户协商处理退换货事宜。
业务负责人对给予退换货的客户进行回访。
3.2 渠道管理部
渠道管理部负责问题产品信息的登记,必要时进行检验;
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产品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填写处理意见;
与供货厂商协商退换货方案,在《退/换货申请》表中反馈退换货方案;
督促供应商落实问题产品处理,并及时向销售部反馈退换货进程。
3.3 财务管理部
依据退换货产品的质量检验情况核算退换货的经济损失。
按《退/换货申请》中退换货方案做好帐务处理和出入库管理工作。
按照处理意见中的决定向有关责任方收取相关费用和罚款。
退换货流程:
业务部门受理客户投诉——分析退换货原因,是否符合退换货条件——填写《退换货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渠道管理部和厂商沟通并与业务部门商定退换货处理方案——财务管理部审核(如涉及产品型号变动)—总经理批准
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及符合无条件退换货条件造成的退换货,由此可能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渠道管理部上报风控中心进行评审后确定处理方案。
退换货数量较多,或型号、参数发生变更,业务部门应与客户就退换货的具体事宜有书面确认函(双方签章)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无条件退换货
4.1.1 经公司验证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4.1.2 产品因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造成质量问题。
4.1.3 因销售人员信息确认错误或渠道管理部货物发错。
4.2 属于以下情况不予退换货
4.2.1 产品已超过保质期。
4.2.2 因客户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损坏。
4.2.3 产品在交付客户收验后因客户存放不当造成的雨淋、破损等。
4.3 属于以下情况经协商后可进行调换货
因客户项目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产品规格参数发生变动,产品无法继续使用,经与供货商协商同意调换货的,我公司可给予调换货。
4.4 时间管理
4.4.1 在收到客户投诉后业务负责人当2日内到现场查看货物情况,及时上报。
4.4.2 符合退货条件的货物在一周内必须退回,超过一周不予退换货。
渠道管理部在收到退换货申请5日内组织评审制定处理方案。
4.4.3 属于退换货的货物,在确定退换货方案后,由业务部3日内与客户履行退换货手续,按照退换货方案确定的退换货时间为客户提供换货产品。
4.4.4 业务负责人在处理结束后3日内进行回访。
第五章 解释部门
本制度由渠道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章 附表
退换货申请表
不合格品评审处理记录
公司退换货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使用单位
到货日期
□退货 □换货 原因:
经办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