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调换货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加快客户货物周转,避免造成客户及公司商品损失,规范公司商品调换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换商品的范围:商品调换可分为可调换商品和不可调换商品;不可调换商品包括特价商品、进货价格大于等于XXX元以上的商品;其余商品皆在可调换范围之内。
二、调换商品的时间:客户调换商品的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十一月份,其余时间不予调换;单品进货超过1年的商品不予调换。
三、调换商品的执行价格:正常商品调换货,按照最后一次进货价给予调换;买赠系列调换依据折后价格核算。
四、调换商品的单品种数量:客户单品调换货数量不得超过单品商品的进货数量。
五、调换商品的运费:客户的调货运费由客户自行承担,发货运费由公司承担。
六、运输破损商品的调换:
1、如在公司发货过程中发生商品破损情况,需在客户收到货后在托运单空白处由物流公司及客户共同签字确认并拍照取证,签字后的托运单及相片要在收货当日传至公司备案,方可给予处理或调换,否则不予调换。
2、客户托运退货过程中,发生商品破损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调换货要求
1、客户调换的商品应保证包装的正标与背标完好无损,背标无任何覆盖物,不影响该商品的二次销售,否则不予调换;
2、客户调换的商品应保证